为加强女性教育实训中心管理,保证其正常有序使用,特制定本条例:
一、使用范围
重要活动、女性教育系列课程、教育培训、走访交流等。
二、使用原则
1.统管共用,资源共享。
2.谁使用,谁负责。
3.遵守规定,服从管理。
4.用途不得随意更改。
三、管理职责
1.校团委负责实训中心的审批和统筹安排。
2.校团委安排专人负责实训中心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日常的卫生工作,确保设备良好运行,按时检查设备情况并做好记录。
3.校团委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4.使用单位负责卫生打扫、场地布置、现场组织、安全防范及善后工作。
四、使用程序
1.使用单位提前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女性教育实训中心使用申请表》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协调、安排。
2.校团委管理员和使用部门共同检查中心内相关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3.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不听管理、人为破坏等造成设施和设备损毁的,由使用单位负全部责任并照价赔偿。
五、使用要求
1.借用中心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淮南师范学院女性教育实训中心管理制度》。
2.不得在墙上、座椅上使用固体胶、透明胶、泡沫胶、胶水等,不得在墙上、座椅上粘贴任何海报、贴花、气球等,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违者视情节罚款。
3.未经允许不得在墙上悬挂、粘贴横幅、海报等宣传用品。
4.使用时务必做好财务、消防、人身等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措施,防止踩踏、失窃等事件发生。
5.保持中心整洁,不允许乱扔垃圾等不讲卫生行为。
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损坏设备需照价赔偿。
7.中心内所有设备、物品、材料,未经允许,不得带出中心。
8.结束之后,由相关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9.杜绝开展一切商业活动。
六、附则
本条例自2019年3月28日正式执行,解释权归校团委。
校团委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