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团委〔2023〕21号)文件要求,结合二级学院团委综合评价考核和现场述职考核,现将2023年度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好”等次:文学与传播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较好”等次:法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学院。
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1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反映。
联系电话:0551—6863573
邮箱:hnsytw2010@163.com
共青团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