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文件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的要求,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基层团组织工作年度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团委〔2022〕22号)文件要求,校团委开展了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考核由综合评价考核和现场述职考核两部分组成,综合评价考核权重为80%,现场述职考核权重为20%,突出贡献单独加分。考核结果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维度进行评价。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好”等级: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较好”等级:文学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计算机学院。
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2022年3月15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反映。
联系电话:0551—6863573
邮箱:hnsytw2010@163.com
共青团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